发布时间:2020-07-15 点击次数: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开户银行:
户名:
开户账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下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办公经营。
2、甲方必须保证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甲方有合法权利以自己名义向乙方出租租赁房屋,并且保证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均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以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房屋。
3、为确保本合同的效力以及乙方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乙方提交物业管理公司登记注册的业主手续及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甲方身份证件等真实有效的权属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经和复印件,复印件经乙方核对无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租赁房屋用途
1、甲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作于办公经营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按现状交予乙方使用,届时,甲方应将租赁房屋的钥匙以及水、电、气卡交付给乙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双方确定,租赁房屋每月的不含税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x个月的含税租金 元(其中净租金为 元,税费 元),共计大写人民币 。在甲方不能提供发票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租金后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发票,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如税务部门针对税率有调整或变化,按照实际税务金额确认。
2、在租赁期限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终止后5日内 ,本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扣除相关违约款项后(如有)不计利息一次性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在乙方通知时间内及时履行租赁房屋及附着物、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义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必须保证租赁房屋权属清楚,且能够满足乙方租住所用。
3、租赁期限内,甲方将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所有乙方自行置办的家具、家电等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立即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不承担租赁房屋正常使用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租赁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办公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璜。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4、在租赁期限内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如有意继续出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 30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租赁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达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租赁房屋或租赁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者因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等纠纷涉及到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房屋设定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1项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甲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有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支付违约金;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有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甲方扣除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如期支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履行保证金中扣除。
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项下年租金总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履行保证金中扣除。
5、甲方未在乙方通知时间内及时履行租赁房屋及附着物、附属设备设施等维修义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项下年租金总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逾期维修超过5天的,乙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维修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支付违约金。
6、甲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在乙方通知时间内履行配合乙方开具发票的义务,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项下年租金总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继续赔偿。
7、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租赁房屋不能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导致乙方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使用租赁房屋的,甲方同意按照实际租赁天数与乙方结算租金,并将相应的租金和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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